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基本要求:
(1)电源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符合没计要求,部件及配件完整。
(2)电源室内市电油机转换屏(柜)、交直流配电、动力开关柜、UPS、室外配电箱、发电机组、发电机组控制柜等设备安装稳固,位置、方位正确。设备、列架排列整齐、有序,标志清楚、牢固。
(3)进入配电(箱)柜的所有电缆接头按规范进行开剥、焊接、镀锡、绑扎、密封和热塑封和防潮处理。
(4)设备、列架内以及设备之间的连接布线符合规范要求。所有进出线都进行标记,并附有配电简图。
(5)蓄电池组的连接条、螺栓、螺母进行防腐处理,且连接可靠。
(6)所有设备安装到位,工作、安全、防雷等接地连接可靠。
(7)经过通电测试,处于正常工作状态。(8)电源室、发电机组室通过安全、消防验收。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好项工程自检和设备调拭记录、安装和非安装设备及附(备)件清单、有效的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等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