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土时,宜掺入一定剂量的石灰进行综合稳定,混合料组成设计应按照()进行。
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质量的30%以下时,应按石灰稳定类进行混合料组成设计
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质量的50%以下时,应按石灰稳定类进行混合料组成设计
当石灰用量占结合料总质量的50%以上时,应按石灰稳定类进行混合料组成设计
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质量的50%以上时,应按水泥稳定类进行混合料组成设计
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P18页,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不小于30%时,应按水泥稳定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组成设计;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小于30%时,应按石灰稳定类进行设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