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检测机构应当在完成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
机构名称、注册地址
授权签字人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第23条规定 检测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检测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检测机构应当在完成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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