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可以用独任制审理的有()。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依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基层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A、C、D项错误,属于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情形。依据《民事诉讼法》,独任制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依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2)基层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第二审民事案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