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期间相邻两次(间隔时间大于1h)称重的质量差值不大于()%时,即为恒量。
0.01
0.1
0.2
1
恒量的试样,即试样在温度105±5℃的烘箱内,烘干时间12~24h。烘干期间相邻两次(间隔时间大于1h)称重的质量差值不大于0.1%时,即为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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