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背景资料:某工业机械技术学院投资新建的一汽车大厦,框架-剪力墙结构,共计33层,地下部分为人防、车库及设备地下室(地下室为一层结构)。总建筑面积33000m²,建筑高度96.55m,建筑物地上部分(第一层除外)层高均为2.9m,悬挑脚手架每七层搭设一次。该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其中脚手架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施工前,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流程如下:1.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2.经总包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查。3.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各方人员参与专家论证会。4.专家论证会后,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地下室至地上第二层采用落地式双排脚手架。搭设方案如下:1.从第三层楼板面开始搭设悬挑脚手架,楼板建筑标高为11.00m,2.脚手架搭设防护部位为3-10层,之后按照每七层搭设悬挑脚手架。3.脚手架连墙件均按照4步4跨布置,转角处连墙件垂直间距均为4m;4.剪刀撑斜杆与地面角度为30°。【问题】1.指出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从编制到专家论证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本问题2项不妥之处,多答不得分)2.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都有哪些?3.落地式双排脚手架的搭设有何不妥之处,请说明原因。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还应在哪些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5.悬挑式脚手架的检查评定保证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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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一:经总包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妥之处二:监理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各方人员参与专家论证会。正确做法: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有5名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专家参加。2.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不妥之处一:脚手架连墙件均按照4步4跨布置,连墙件垂直间距均为4m;原因: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在架体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应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m。不妥之处二:一层剪刀撑斜杆与地面角度为30°;原因: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4.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首层水平杆搭设后;③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搭设固定后;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以及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⑥外挂防护架在首次安装完毕、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⑦搭设支撑脚手架,高度每2~4步或不大于6m。5.悬挑式脚手架的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