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资料:
某市新建建筑,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施工单位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人工工日单价为180元/工日,人员窝工补偿为人工工日单价的40%计取,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600元/台班,施工机械闲置补偿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取。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时间单位:周)。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
(1)因建筑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作D延长2周,多用人工、机械分别为60个工日,40个台班;
(2)因甲供材料未按时到场,导致工作C停工1周,造成人员窝工40个工日,机械闲置35个台班;
(3)因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晚到场,导致G工作晚开工1周,人员窝工35个工日,机械闲置40个台班。
【问题】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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