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背景资料:
A安装公司承包某制药厂的机电工程施工,厂房土建及配套工程由B建筑公司承建,已完工。主机设备、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采购到施工现场需60d。其他设备、材料由A安装公司采购。
A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后,依据该制药厂设备的合同、设计、安装工艺要求,编制了制药厂机电工程安装工作内容、逻辑关系及工作持续时间表。
混凝土基础检查验收时,B建筑公司提供了设备基础强度合格证明文件,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但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与设计图要求存在允许偏差,基础外观质量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B建筑公司返工,整改后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但使基础验收的工作时间用了50d。
主机设备和控制设备在运输中,因受到台风影响,使该主机设备和控制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比进度计划晚了10d。但建设单位仍要求工程按原计划工期完工,项目部增加施工人员,在关键工作上进行赶工,调整进度计划,使制药厂机电工程仍按合同工期完成。
【问题】
1.基础验收工作增加到50d会不会影响总工期?说明理由。
2.主机设备及控制设备晚到10d是否影响总工期?说明理由。
3.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安装公司应在哪几个工作上进行赶工?总工期需多少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