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是()。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
发回重审的案件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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