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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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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