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定过程中,起草单位应在技术审查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报批。
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根据《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通过技术审查的规范,起草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报批材料报管理部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