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办法》第七条起草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规范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范围,即规范的应用范围;
(二)产品种类,即每类产品的分类;
(三)术语和定义,即关于抽样检验等方面的术语定义;
(四)检验依据,即该产品抽样和检测的相关标准依据;
(五)抽样:包括抽样产品类型、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样品处置、抽样文书等;
(六)检验要求:包括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判定原则,即产品检验合格与否的判定依据;
(八)检验结果告知,即检验结果告知有关程序要求等;
(九)异议处理,即根据《办法》确定的异议处理要求等;
(十)复查,即复查程序及要求等;
(十一)附则,即规范生效日期、起草单位信息等;
(十二)附录,包括原始记录表、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格式等抽样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