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由企业自行决定
按同类产品常规数量抽取
由抽样单位与被抽查企业协商后确定
第十二条规定,抽取样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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