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尚未投入使用
产品未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
产品说明书上标有样品字样
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抽查要求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抽样:(1)产品未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2)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3)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上有“试制”“处理”“样品”等字样;(4)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抽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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