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审批( )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工程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政府投资工程。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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