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楼(站)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校正,其中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溶液的称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多少?
±0.5%
±1%
±2%
±3%
根据第十二章第二节混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中表 12-4 混凝土材料称量允许偏差的规定,水泥、掺合料、水、冰、外加剂溶液的称量允许偏差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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