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信用建设
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
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
依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第二大部分“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其下包含(一)深化政务信用建设、(二)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三)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四)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五)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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