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进行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时,每锅胶砂的材料配合比(质量比)应为( )。
水泥:标准砂:水 = 1:2.0:0.5
水泥:标准砂:水 = 1:3.0:0.5
水泥:标准砂:水 = 1:2.5:0.45
水泥:标准砂:水 = 1:3.0:0.45
根据《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的规定,胶砂的质量配合比为一份水泥、三份标准砂和半份水。具体材料用量为每锅需要450g±2g水泥、1350g±5g标准砂、225g±1g水。因此,水泥、标准砂与水的质量比为1:3.0:0.5。选项B正确,选项A、C、D的配合比均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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