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A错误;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中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B错误。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D正确)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