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属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承揽业务不良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拖欠工程款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B选项属于拖欠工程款不良;C选项属于资质不良,D选项属于安全不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