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44号),某水利工程属中央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其开工审批应由()负责。
项目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流域机构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权限中,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审批,其中水利部直接管理或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项目由水利部负责审批,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由流域机构负责审批并报水利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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