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市
县
省
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