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有()。
事故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单位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原文是: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如下: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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