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P49-试验步骤
3.2.1开始加热试样,升温速度迅速地达到14~17℃/min。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时,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
3.2.2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8℃时开始,每隔2℃将点火器的试焰沿试验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径作弧水平扫过一次;从试验杯口的一边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约1s。此时应确认点火器的试焰为直径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坩锅口上方2~2.5mm处。
3.2.3当试样液面上最初出现一瞬间即灭的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作为试祥的闪点。
3.2.4继续加热,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
3.2.5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停止加热,并读记温度计上的温度,作为试样的燃点。
4报告
4.1同一试样至少平行试验两次,两次测定结果的差值不超过重复性试验允许误差8℃时,取其平均值的整数作为试验结果。
4.2当试验时大气压在mmHg)以下时,应对闪点或燃点的试验结果进行修正。当大气压为95.3~mmHg)时,修正值增加2.8℃;当大气压为84.5~mmHg)时,修正值增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