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的规定,出现( )失信行为的,对行政负责人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试验检测机构的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提出的意见整改未闭合的
试验记录、报告存在代签事实的
在《等级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外出具试验检测报告且使用专用标识章的
以下为对行政负责人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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