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提前5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文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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