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24722-2009《路面标线用玻璃珠》规定,做玻璃珠耐水性试验时,对1号和2号玻璃珠,中和所用0.01mol/L盐酸应在( )。
20ml以下
15ml以下
10ml以下
5ml以下
玻璃珠耐水性试验, 对1号和2号玻璃珠,中和所用0.01mol/L盐酸不应大于10mL。 对 3 号玻璃珠不应大于 1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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