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甲公司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15亿元。2018年度甲公司全年应该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为()万元。
150
340
430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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