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需做型式检验( )。
老产品转厂生产、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产品再生产
正常生产的产品经历两年生产、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质量抽查
产品结构有较大改变时
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2021版教材无此知识点)
参见《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型式检验规定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按本标准要求,对产品的全项性能进行型式检验:
a)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产品再生产时;
c)正常生产的产品经历两年生产时;
d)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e)合同规定时;
f)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质量抽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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