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 1.实行垂直管理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到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全部归中央管理,包括监察装备、人员的工资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它不同于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监察和监管分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承担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只实行对煤矿安全的监察职责,煤矿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承担。 3.分区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设置不是以现有行政区域为基础,而是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大中型矿区和煤矿比较集中的地区,往往一个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监察范围包括多个行政地市和县。它不同于质检和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的以现有行政区域划分为依据。 4.国家监察正是基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上下垂直的管理体制,与地方政府没有人、财、物的关系,因此,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对煤矿安全的监察职能。故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