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用()标示。
绿色
橙色
红色
蓝色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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