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事件的性质、过程和机理的不同,将突发事件分为4类,分别是()。
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
生产安全事件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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