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用水扑救的火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一般固体火灾。如棉花、棉布、可燃纤维、粮食、木材、麦秸、稻草、烟草、木质家具、建筑物、构筑物、橡胶、塑料等固体火灾都可以用水进行扑救。 ②爆炸品、易燃固体(金属粉末类除外)、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自燃物品(有机金属类除外)黄磷、651除氧催化剂、二硫化碳等危险品火灾。 ③一定条件下,可以扑救带电物体火灾。试验表明,人体的电阻大约为1000Ω,当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1mA时,就不会有触电的危险。在使用一般淡水和直径为13~16mm的直流水枪扑救35kV以下带电设备火灾时,只要保持10m安全距离,不会发生触电危险。 ④可以用水冷却被火灾威胁的金属设备、容器和建筑物等,阻止火灾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