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公司的120万吨/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8月2日,因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加热炉管蠕胀破裂,导致原料石脑油、氢气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调查发现,事故起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引起炉管短期过热破裂,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门有权对该公司作出的罚款数额是()。
80万元
150万元
40万元
200万元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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