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没有按照规范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天内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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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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