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有(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分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A选项];(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B选项];(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C选项];(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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