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需要对检测机构重新评定等级时,其重新评定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级的,检测机构()内不得申报升级。
3年
2年
1年
6个月
重新评定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申报升级。被注销等级的检测机构,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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