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规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公布。
有关计量研究院
国务院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计量法》第3条规定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