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质量的监督检查形式包括()。
抽查检定
监督试验
样机试验
定型试验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8条,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凡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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