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认证标准的,惩处措施包括()。
改正
停业整顿
取消资格
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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