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对标一流 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坚持对标一流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6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坚持对标一流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提升注册执业人员学历要求
1.向住建部提请支持提高本市建筑师、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将学历要求提高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注册人员事中事后管理服务,以二级注册建造师为试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提高执业人员技术能力。
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按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留份额制度。
2.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隐形壁垒,积极建设统一大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属地管理部门不得以企业注册地、经营地等作为条件排斥、限制非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承揽工程,招标人不得设置隐形条件排斥、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实施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1.推动实现“宽进、严管、重罚”,实施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程招投标管理、现场监督联动,实现动态监管和全过程闭合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2.数字赋能智慧监管。依托“一网通办”,提升实名制管理能级,建立覆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注册执业人员的“一人一码”和“一人一档”管理服务体系,通过数字赋能、联动监管,逐步实现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
3.依托招投标大智慧监管系统,推行监管要点格式化、数字化,持续深化智能监管。拓展单个项目围串标甄别分析维度,提升跨项目组团围串标甄别功能。
4.互联共享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体系,加强各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优化在招标投标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应用。
各有关单位: 《关于坚持对标一流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原文链接: https://zjw.sh.gov.cn/jsgl/20240618/cad9ac9064dd4da089490f9e964dbfca.html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对标一流 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