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向某设备公司出卖起重设备1台,同时又与该设备公司订立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该设备。关于该起重设备所有权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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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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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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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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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该施工企业交付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设备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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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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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本题中,起重设备为动产,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双方约定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因此,通过“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合同双方已完成标的物所有权在法律上的转移。
因此,设备公司是该设备的所有权人,B正确,A错误。
且C错误E正确,不是简易交付而是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是指,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的条件是双方的“约定”,而非交付相应票据,所以“交付设备增值税转专用发票”只能证明合同双方存在标的物价款的给付,是债权行为,而非“占有改定”的物权“交付”行为。因此,D选项错误。
【考点来源】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