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施工的一般要求:
(1)弱电线缆和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弱电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多芯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
(2)弱电线缆应单独穿管敷设;当低电压供电时,弱电线缆可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3)明敷的弱电线缆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保护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4)在沟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弱电线缆在沟内支架上敷设时,弱电线缆应敷设在最下层支架。
(5)梯架(托盘)内线缆固定要求:垂直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进行固定;水平敷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应进行固定。应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