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建设
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供救灾使用的临时建设
乡村公益事业建设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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