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质量
依法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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