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法规》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1:58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987

很多小伙伴不太清楚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服务性: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六不”: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不向建设单位承保造价工程,不参与施工单位利润分成,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服务,不具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科学性: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 才能驾驭工程建设; 1. 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 2. 足够数量、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强应变能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 3.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4. 丰富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5. 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6. 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独立性: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独立是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合同进行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 序,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开展工作。

公平性:公平不同于公正公平性是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 职业道德准则 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是,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就体现在上面这四个方面,小伙伴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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