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内容中,有很多要求记忆的东西,最好得做到理解,接下来快看看下面这些知识点来巩固复习吧。
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意义上的“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由自然人来担任。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合法、独立、有人管
1、依法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分类 | |
营利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
非营利法人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
特别法人 |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的性质
项目经理部是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听课是被动接受,自学是主动吸收,每天看一些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知识点,自己坚持着复习,就会有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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