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监理考试违纪处理公告》,对来自5个考区的18位违纪考生拟处理意见如下…
涉及违纪行为:
携带通讯工具/手机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14人)
携带考试相关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4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1人)
原文公告
2021年5月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
现将我院对2021年5月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见附件】如下;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提出陈述和申辩。
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杭州:0571-85456079
宁波:0574-87132080
温州:0577-89090505
金华:0579-82466697
舟山:0580-2281692
附件:
2021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汇总表
原文链接:
http://zjks.rlsbt.zj.gov.cn/showInfo/Info.aspx?id=7266
最后要说的就是,进入考场后,万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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