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我省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一起来了解下吧。
关于我省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省厅近期组织对2021年第一批监理资质新申报、资质延续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在资质审查期间,企业原资质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为便于核查,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反映情况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翔宇,电话:0551-63629541;地址: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邮编:230022。
企业监理资质属行政许可,其审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
附件: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和汇总表.pdf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gsgg/120627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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