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两地发布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5:17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1594

浙江、广东的小伙伴,关于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关事项,请看这里~

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2 .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 通过遗失补办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4. 通过初始注册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附件:

1.浙江省2021年第37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浙江省2021年第37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3.浙江省2021年第37批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xlsx

4.浙江省2021年第18批初始注册汇总表.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1/11/3/art_1229125896_58928020.html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请领取2021年第14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疫情期间,我中心暂停现场办理业务,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办理。

疫情期间未通过“零跑动”领取注册证书的,疫情结束后,请按本通知的领取要求前来我中心办理。

一、领取要求

1.注册人员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仅延续注册时),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

2.注册单位委托代领: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明确为“领取注册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仅延续注册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代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二、领取时间

疫情结束后现场领取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疫情结束后现场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1年11月1日

附件: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注册名单

原文链接:

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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